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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2019年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

2019年04月08日 00:00 经济管理系 点击:[]

一、招聘岗位要求

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,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《海南区人民医院2019年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》(以下简称《公开招聘岗位表》)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招聘人员基本条件

1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
2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3.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
4.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、专业等要求条件;

5.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

1.报名时间为4月9日--- 4月10日下午18:00。

2.报名地点: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(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综合办公室)。

3.报名咨询电话:0473-2792632。

4.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,岗位条件在岗位表上已注明,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《海南区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,必须完整、准确填写就读大学专科、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(标明上学起止年月、所读大学、院系、专业、毕业证书编号等);必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(标明工作起止年月、工作单位、所从事的主要工作)。

5.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(二代)报名,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应一致。

6.报名提交材料: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执业证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。

(二)资格初审

1.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,经查实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。

2.《招聘岗位表》中涉及的有关学历、学科、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,由海南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3.资格审查工作由资格审查组负责。

4.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,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

(三)准考证领取

2019年4月12日8:30-17:30到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,笔试的时间:2019年4月13日8:30-10:30,地点、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。无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,视为弃考。

(四)笔试

1. 蒙古族、达斡尔族、鄂伦春族、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2.5分。

2.考试内容:会计师考财会相关专业知识;信息员考计算机方面基础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、医院工作制度;收费员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、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工作制度:电工考电工类专业知识。

3.笔试为闭卷考试,笔试开考比例为3:1(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,下同),如未达笔试开考比例,直接资格审查,进入面试。

4.应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,按准考号码对号入座,考试时除铅笔、签字笔、橡皮、铅笔刀外不得携带其它资料、纸张、计算器、移动通信工具等入场;笔试考试结束后,在乌海市海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、海南区人民医院公示,并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。

(五)资格复审

资格复审将在面试前进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会计师、信息员、收费员、电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需准备下列材料:

(1)《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份;

(2)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+复印件各一份;

(3)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+复印件各一份,有第二学位的需复印第二学位学位证;

(4)学信网学历证明(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1份。

(5)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记录。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(http://zhixing.court.gov.cn/search/),输入姓名、身份证号、验证码,点击查询,显示查询记录后,全屏截图进行打印。

(6)执业证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+复印件1份。

(7)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。

(六)面试

1.按岗位报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: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,如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,面试满分100分。

2.面试时间及地点:电话、手机短信通知

面试要求: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。

(七)成绩计算及公布

1.笔试成绩*40%+面试成绩*60%(含少数民族加分)为最后成绩。

2.加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
3.考试结束后,在乌海市海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、海南区人民医院公布考试成绩。按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后成绩(含少数民族加分),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,按1∶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

4.考试成绩公示后有自愿放弃选聘岗位的,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。

四、考察

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程序考察,考察工作由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,对考察人选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,考核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工作、学习表现等,全面、准确、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。考察不合格,取消聘用资格。考察中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时,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。

五、体检

(一)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,体检在海南区人民医院进行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。

(二)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。

(三)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,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。

六、公示与聘用

(一)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
(二)拟聘用人员在海南区人民医院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时,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。

(三)公示结束后,对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。

(四)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试用期间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七、待遇

新聘用人员待遇按照《海南区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执行,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规模总量备案制管理。

八、纪律和监督

本次招聘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,一经查实,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473-4021250

九、其他事宜

其他未尽事宜由海南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乌海市海南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

2019年4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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