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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僧庙卫生院 预算、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公开说明

2016年12月20日 00:00 经济管理系 点击:[]

2016年12月20日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内政发〔2015〕10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“三公经费”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部门概况

(一)主要职责

海南区拉僧庙卫生院秉承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和“严谨、求真、博爱、奉献”的医院核心价值观,坚持走“医教研并重、质量兴院、服务兴院、人才强院、科教兴院”的集约型发展道路。医院锐意改革,开拓创新,注重医疗质量与安全,积极导入双向转诊和临床路径管理。强化人才强院、科教兴院战略,加大设施设备建设,医院走上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。

(二)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
1、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

我单位是独立编制预算机构。

2、人员构成情况

我单位共有26人,其中:在职人员6人,退休人员20人。

三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30570元,其中:

1.工资福利支出1227475元。具体包括: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382459元、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845016元。

2.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95元。具体包括:住房公积金44186元、公务员医疗补助36816元、事业单位医疗40476元、大额险780元、公务员公休补贴30117元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31530元、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取暖补贴8670元、养老保险73620元、失业保险5556元、工伤保险768元、生育保险1140元、职业年金29436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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